今天是:

原站

您是第 位访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前导页 >> 正文

    水利工程学院2026年转专业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02

    根据《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4〕31 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度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2026年面向全校公开接收转专业学生。为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江 辉 牛景太

    副组长:甘建军 张建涛

    小组成员:张红梅、孙笑、刘惠英、吴邦彬、黄诚、焦增祥、胡苏琴

    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拟接收转专业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大一大二在校生人数的20%以内。

    序号

    专业名称

    拟接收名额

    1

    水利水电工程(486人)

    97人

    2

    智慧水利(77人)

    15人

    3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30人)

    46人

    4

    测绘工程(115人)

    23人

    5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71人)

    14人

    6

    地质工程(75人)

    15人

    二、转专业条件

    (一)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的2024级和2025级本科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学生;

    2.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

    4.在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3以上;在本学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2.0以上。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5.不符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情况,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按艺术类、体育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者转出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者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等。

    6.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转专业基本原则

    (1)不同高考模式的转专业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模式:应在学生入学当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内转专业;即学生高考选考科目须满足转入专业当年的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综合改革模式:二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所在生源省份二本批次录取的专业;高考理科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学校全国录取相应的理科专业。

    (2)不符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情况,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按艺术类、体育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者转出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者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等;上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四、工作内容及安排

    1.转专业学生报名(4月23日—5月9日)

    申请转专业学生向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提交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由现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学生的申请表(签字、盖章后)由现所在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于5月9日上班时间统一交至水利工程学院教务办(逸夫楼A323),逾期不再接收。

    2.学院组织考核(5月31日前完成)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同学获得录取资格;当申请转入专业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根据获得录取资格的同学的综合排名(绩点分排名+面试排名)依次录取,综合排名相同者以绩点分排名确定录取次序。

    3.转专业预录取(6月6日前完成)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预录取结果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官网公布,公布期满3天无异议后,将录取结果汇总表和录取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一并交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4.教务处审核及公示(6月20日前完成)

    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5.转专业学生异动(6月27日前完成)

    、注意事项

    1.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2.2024、2025级转专业学生,转入后在下学期进行编下审核时,达到编下条件的,应编入下一年级学习。

    3.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人才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所转入专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方可毕业、授予学士学位;学院负责对转入学生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认定、补修课程、选课等相关工作指导。

    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六、信息关注

    请转专业学生务必加入QQ群(群号:264823532),以便及时获取信息。未尽事宜,请联系水利工程学院教务办,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30725。

    水利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6年“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定制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江西水利电力大学水利工程学院 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一志愿批)